Thursday 30 August 2012

警方又再想些治标不治本的方法

遇匪可躲便利店避难?

据我所知,便利店是匪徒们的最爱,匪徒们常常结伙去“募捐”,顺手还拿走几包香烟。

总警长应该没有被打抢的经验,没关系,有空随便找个路人问看。在马来西亚,有被打抢经验的人大有人在,总警长应向他们取经。

Seven Eleven Malaysia
Seven Eleven Malaysia

有经验的人都应该知道,匪徒们动作伶俐,身手娇捷,且多出其不意。到你意识到匪徒来了,你也来不及逃走, 只能乖乖双手奉上。

电光火石下,人们很难逃进便利店。即时能逃进便利店又怎样?匪徒们拿着巴冷刀追来,搞不好还“顺便”打抢便利店。

要减少罪案,要从根本上着手。

  • 1)从教育提升公民意识,让人们在面对罪案时会守望相助。在能力所及安全范围内阻止匪徒。 如能力强的还击匪徒。 能力弱的则报警或呐喊引起更多人注意。
  •  
  • 2)提升警队服务效率。从即时到达罪案现场,到报案,调查,落案起诉都要简洁有效率。人们对警队印象差,很多是因警队低能效率所致。 导致人们通常不愿提供协助。

  • 3)捉拿贪官。这点不好办,毕竟警队上上下下,由低至高有多少人涉贪没人知道,涉贪的高层会不会尽心肃贪大家心中有数。这么多年来,贪污那么明显却没人受对付,官官相卫是大家心照不言的秘密。唯只有高效率的肃贪能减少匪徒通过金钱贿赂而逃离制裁的机会。肃贪是必要的。

  • 4)严刑峻法。现在马来西亚的环境下,唯有让匪徒接受更大的制裁才能吓阻犯案动机。如2012年8月30日中国报头条,一名法官对一名抢劫约6000零吉财产的匪徒处以10年监禁的判罚,此判罚相对来讲是重了点,不过现在的环境下,这是能起阻吓作用的适当判罚。
     
  • 5)提升检察署。检察署应研究过往的案件,将那些不知是真马虎还是假马虎,导致匪徒脱罪的案件从新研究。把那些因真马虎和假马虎的官员楸出来,并跟据罪行作出制裁。不过这其实不好办,毕竟不懂谁牵涉在里面,低层还是高层,没人知道。低层还好,高层可领导打压。要是高层牵涉的话。。。。嗨。。。。马来西亚人唯有自求多福咯。

最后,警方不应再逃避责任了,什么警卫团, 阳伞计划,便利店计划之类的只是权宜之计,消灭罪案还是该由根本做起。以上五点是我的建议。

最最后,便利店是泥菩萨,自身难保。便利店避难云云,想想就好。




豆腐花
2012年8月30日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星洲日报新闻

探討提供庇護‧總警長:遇匪可躲便利店避難
29/08 18:53
(吉隆坡29日訊)警方正在研究,在遇上匪徒的危急時刻,讓受害者可選擇到附近的24小時便利店尋求庇護,以保安全之身。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, Blogger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