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戶欠租失聯‧怎麼辦?
許女士說,她媽媽有一個房客,欠了整半年的屋租,撥打手機不接、發短訊給他也不理,上他租的房屋(就是媽媽的屋子),找他不在,留下字條也沒有回應。
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,我們只好報警,租戶知道後終於現身,過後我們與租戶在一名警察見證下,簽了一份協議,可是過了不久,租戶又失去聯繫。
如今,屋子又不能出租給其他人,屋子裡邊還有家具,以及一輛轎車,這部車子的分期貸款仍未還清,車險和路稅已經過期。
那名警察也無法找到該名租戶,警察說,根據協議,屋子裡的家具和其他所有東西都屬於我們,可是,車子就不大可能了。
請問:“我們要如何做,才能將損失減到最低?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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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
實力產業經紀公司總裁陳建業指出,雖然說根據協議,屋子裡的家具和其他所有東西都屬於屋主的,不過,我們還是要按照程序辦事,在領取法庭發出的拍賣庭令後,由法庭的官員陪同進屋點貨,請人顧好該批貨源,等待擺上拍賣桌。
在公開市場拍賣,可以取得最公平的結果,不會出現賣給自己人、拉低價格的爭議。拍賣所得可以用來抵消租戶所拖欠的租金、所需的費用,即使是不夠,有些人還是在所不惜,避免房屋被長時間鎖住,自用或出租都成問題。
如果不按正規程序行事,擔心租戶回過頭來說我們擅自打開房屋大門,取走他貴重的東西,或者他也可以說租期仍未期滿,他並沒有不想要繼續租有關房屋的問題,諸如此類舉出對自己有利的理由。
關於租戶留下的車子,嚴格來說,可以列入被拍賣資產的行列,可是,牽涉到割名、重新註冊,必須尋求租戶同意的問題,手續可能比較複雜,而且,該部車子的分期付款尚未還清,仍屬於金融公司的資產。
業主能夠將房屋租給好的租戶,屬於比較幸運的事,市場上遇到失信租戶的業主,其實相當多,拖欠租金、水、電費者比比皆是,最怕面對的是不交租金、也不搬走的租戶,也有少部份租戶在搬走之前,破壞業主的房屋。
如果本身有能力握住資產,建議不要隨意出租產業,最後可能落得賠了夫人又折兵的處境,其實更劃不來。
(星洲日報/投資致富‧產業問診室)
转载自星洲日報
http://property.sinchew.com.my/node/19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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